立起“红色主心骨”,方能聚力谋发展。兰山区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属性定位,明确“红色引领”的机关党建工作总基调。一是突出思政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构建“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干部■◆★■”四级联动学习机制★★■■■◆,健全完善每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兰检讲堂”、★■“三会一课”■■◆■★■、每周固定学习日等学习模式■★■◆;常态化组织政治轮训◆■◆★、沂蒙精神专题学习、“书记讲党课◆◆■■◆”等活动。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全体检察人员鲜明的政治底色★★◆◆■■。二是强化党性教育。将党性教育作为培训第一课,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学习方式,组织党员红色基地实地学■◆★◆、革命后代现身讲、红色影院现场感,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追寻红色故事■◆■★◆◆,寻初心◆■★、践使命★■◆★,确保红色基因始终流淌在检察干警的血脉中◆◆■■★■。三是注重英模教育■■。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我身边的榜样◆★◆”、■◆■■■★“榜样讲党课”活动,讲述他们对党忠诚◆★■★◆、爱岗敬业的故事,感受他们心系群众★★◆■■★、为民解难的情怀,树立党员教育“风向标”,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先锋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做有标尺、干有方向、赶有目标;通过在关键业务岗位和重要窗口部门设立“党员先锋岗”,重大急难任务成立“党员突击队”,切实让党员在办案实践中历练■★■。如,精品创建◆★、机制创新■◆◆、课题研究等任务艰巨的重点工作均由政治素质硬、业务水平精的党员牵头,开展研究、探索实践■★■◆,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沂蒙老区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理念。一是在“检察护企■★◆★■”中维护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培育打造★★★■★“检润安兰·企程”工作品牌◆★,建立检企党建结对共建机制,在临沂教育小商品城、金兰物流城等地设立集检察护企联络站■■◆★、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和知产联络站■★★◆◆◆“三站合一”的法律服务区,全力构建一体化服务企业新格局。二是在积极履职中维护社会公益★★■■★。将党建与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行使联动开展,依托公益诉讼检察,围绕全区水域环境治理部署■★,加强与环保、镇街和企业河长的协作,督促处理沿河小作坊20余个、整治污染隐患70余处,助力柳青河、方城河等流域环境持续改善;搭建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淘汰补贴资金公益诉讼类案监督模型,入选全省数字检察典型案例,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二等奖★■。三是在止于至善中维护检群情义◆■★■◆。以“群众工作无小事”的情怀,从严强化释法说理★★■★,从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搭建便捷的群众问题反馈渠道,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协调各方解决群众正当诉求◆★■★,构建刑事被害人全方位帮扶机制,以最大的诚意践行为民宗旨,持续为民排忧解困。打造“蔚蓝”未检工作品牌■■★★,帮助76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强化思想引领、政治担当,自觉把党建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政治建检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主动带头学;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开展集中学;干警增强政治自觉,强化个人自学。全体干警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持续不断抓党建成为了兰检人的思想印记。二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自觉进一步增强◆★。自觉把中央决策部署融入日常■■◆■■,制定■◆◆★■★“十个严禁◆■◆”分工清单,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在平时。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按程序向市院及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坚决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融入到每一个案件,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追求★■◆◆。三是队伍精气神进一步提振。贡献检察智慧,扛起检察担当◆◆★★★■,队伍大局意识增强了★■■★◆;锚定第一方阵■◆★■,争创一流业绩,队伍争创意识提高了;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民谋利第一目标的意识明显增强。近年来,该院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山东省文明单位”◆◆★★,院机关党委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39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名干警两次荣获国家部委表彰,11名干警获评省级、市级办案标兵、办案能手■★★。
依托红色资源,丰富教育载体◆■◆◆★◆,倾力打造党员教育“红色矩阵”,构建起立体多维党员教育体系,不断擦亮党员教育红色底色。一是深挖红色内涵,明确党建发展方向■★■。汲取沂蒙精神内涵要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检察工作标准及目标,精心提炼“红色使命、融耀兰检”党建工作品牌,以教育同心融合提升政治站位,以品牌同创融合赋能实干担当,以知行同悟融合培植为民情怀,严爱同步融合打造过硬队伍的“四同四融”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传承沂蒙精神,打造“红嫂检察官”品牌。为更好地发挥女干警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该院选取★■◆★◆“沂蒙红嫂◆◆◆■”作为榜样,打造★★★■“红嫂检察官工作室■■■★■■”★■,先后组织女干警举办“送爱心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志愿活动60余次,共与32名城乡母亲、失学女童结对帮扶,累计捐助资金3万余元。红嫂检察官团队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红嫂检察官工作室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三是营造红色氛围■◆,打造红色教育活动场所■★★◆★■。该院精心提炼具有地域特色的检察文化元素■◆,将党建◆★★◆◆■、沂蒙精神和检察业务有机融合在一起◆◆★★◆■,形成具有兰山检察特色的红色检察文化阵地。在办公楼建设沂蒙精神文化长廊、检察职业道德长廊、忠孝文化长廊等四大文化长廊和“兰检讲堂”■★■◆、“党代表工作室★■★■”、“党员活动室”等六个活动场所,丰富拓展干警活动内容◆■■,营造浓厚红色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干警思想政治水平。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站位全局、服务发展,把融合发展成效体现到为大局司法、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上。一是全力维护了社会稳定良好局面。把保稳定促和谐作为首要职责,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提高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水平◆■★★■★,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兰山建设。二是有力服务保障了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司法保障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用最严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探索监督制约有效途径■■★■,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有力提升了办案质效★★★◆■。严格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一站式诉讼■■■◆、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矛盾多元化解于一体的■★■★“轻罪治理★◆”新模式■◆◆★。办理的6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起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10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人民属性是检察机关最本质的属性,也是“水融、生死与共★◆★”沂蒙精神的核心要义。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在锤炼党性◆■■■◆、推动发展、为民服务上力行◆★◆■◆,探索形成了一套推进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系统性工作方法◆★■。经验做法相继被《检察日报》《光明日报》客户端采用刊发★■◆■。
根植沂蒙革命老区红色大地的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临沂商贸物流的中心★■◆,每天客流量超过40万人★★■,各类矛盾相对集中。如何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实现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解决案件办理能力从“量的积累★■◆”到“质的提升”成为困扰兰山区人民检察院一个最为棘手的问题■◆■。经过深入调研论证,该院充分挖掘沂蒙红色资源为党员补钙、为组织强筋★■★■◆★、为发展赋能★■◆◆◆,以党建工作新成效带动各项检察工作新发展■■★★。
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正是针对如何培养党员担当作为★★★■■、延伸党建工作业务◆★★、将党建引领落在实处等重要问题,才能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地方地域特征、单位文化品牌和特色工作寻找解决方案■★★◆。通过不懈坚持守正创新等举措◆■◆◆,用高质量党建实效激发检察工作推进的内生动力★★,着力消除基层党组织管理的空白点,积极助力基层党组织的拓展建设◆■■■★,提升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立足检察职能,弘扬★★■◆★■“沂蒙精神”的实质正是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内在统一的体现★■◆★。政治功能是党组织的根本属性,组织功能则是发挥政治功能的基础和保证。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正是在传承赓续“沂蒙精神”的不断实践中认识到,只有将宝贵的精神理论财富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实处,落实到检察人员的内心深处,才能发挥党建引领的头雁效应◆◆,实现“沂蒙精神”与检察队伍建设结合,在新时代发挥出更加耀眼的光芒。
深挖红色资源中蕴含的廉洁元素■★■,让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一是打造荣誉激励平台■★。建设荣誉室,承载了荣誉展示、表彰激励、功能拓展三大作用。通过荣誉展示,引导干警铭记过去、珍惜荣誉◆★■★★◆,激发检察正能量;通过表彰激励,激发干警的成就感和自我认同感。同时,充分利用荣誉室的场所,组织新入职干警接受入职教育、举行宣誓活动、召开支部主题会议■■★,敦促干警不忘初心,不辱使命★★,自觉在新起点上加压奋进、勇往直前。二是强化检务管理水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注重从制度上找原因,做好完善机制、建章立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制定◆★◆■■“分工清单★◆◆■★◆”,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持之以恒抓“三个规定”落实,建立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廉政党课■★◆★、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活动◆■◆■,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建立质量监督机制★★◆■★■。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对所办案件全面评查,从现行规范■■、办案技术、实体处理、司法理念等四个方面◆★◆★◆,设置每个法律文书的评查标准和评查要件★◆◆★■,先后累计开展评查活动16次◆★★◆★■,评查评议案件300余件。引入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监督制度★■■◆★★,开门纳谏、敢于亮丑,确保检察权的规范行使。
山东临沂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已经成为千万老区人民薪火相传◆◆◆■、继往开来的深厚基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充分挖掘沂蒙红色资源、依托★■■■“红色使命、融耀兰检◆■◆★◆■”党建品牌■■◆◆◆★,将党建工作与传承好红色基因融合发展★■★,不断从红色沂蒙精神中汲取走在前列的磅礴力量,以人民情怀赓续红色基因★◆■★■,以检察担当彰显初心使命,实现沂蒙红和检察蓝交相辉映★★◆◆■■,全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融合发展的落脚点体现在为人民司法、展现良好社会形象上。一是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深入★◆◆★★。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利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党群同心大走访”活动,以发现问题、走进问题、解决问题为目标,征集意见建议,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二是服务群众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双报到◆◆★”和驻村帮扶等联系群众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针对不同群众的需求持续发力,努力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融入到了自身的工作当中。2名获评■■◆■“全区优秀”■■。三是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探索“司法救助+★★■”工作模式★★◆◆★★,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对80余名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办理的赵某某司法救助案,入选全国妇联、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